福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深圳市福田區支持高端服務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深圳市福田區支持高端服務業發展若干措施》已經區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福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7日
深圳市福田區支持高端服務業發展若干措施
第一條 宗旨
為促進福田區高端服務業集聚發展,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推動轄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深圳市福田區加強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空間資源協同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措施。
第二條 支持對象
本措施適用于符合政策支持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高端服務企業、機構、組織。合伙制企業不受經營所在地和獨立法人資格限制。本措施支持的高端服務業包括法律、財稅、管理與咨詢、投資與資產管理、評估與評價、人力資源、廣告業等商務服務業,工程技術與設計、知識產權、技術推廣與咨詢等專業技術服務業,及專業化的居民服務業。
第三條 招商引資支持
(一)落戶支持。新落戶福田區的企業(機構),符合福田區產業發展規劃導向,依據規模和貢獻等條件,給予落戶支持、辦公用房、場地裝修、人才安置、落戶直通車等,最高1億元支持。
(二)招商合作機構支持。對經區政府認定的招商合作機構,按條件給予招商合作機構支持,最高50萬元/年。為本區有效引進相關對象的機構或個人(不包括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及其工作人員),按條件給予引進支持,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最高500萬元/年。
第四條 總部企業支持
(一)總部認定支持。首次認定福田區總部企業,可依條件給予認定支持,最高500萬元。總部企業認定具體依據《深圳市福田區支持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細則實施。
(二)總部用地支持。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可依據《深圳市總部項目遴選及用地供應管理辦法》及福田區總部項目、重點產業項目遴選實施辦法等相關政策,以及當年公布的遴選方案申請總部用地支持。
第五條 企業上市支持
(一)上市支持。對在境內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采取紅籌和結構性合約架構上市、新三板成功掛牌、完成上市輔導、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業,依條件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企業分拆上市適用企業上市支持政策。具體依據《深圳市福田區支持企業上市發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細則實施。
(二)融資風險補償。鼓勵銀行、保險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加大對上市梯隊企業信貸融資支持,依條件進行有限風險補償,具體依據《深圳市福田區支持企業上市發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細則實施。
第六條 產業人才支持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機構)及相關個人,可申請福田英才薈人才支持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大學生實習基地支持、境外人才個稅支持、成熟型經營管理人才支持、成長型經營管理人才支持等,具體依據《關于進一步實施福田英才薈計劃的若干措施》(福發〔2021〕10號)及當年公布的申請指南執行。
第七條 產業人才住房支持
對符合產業人才住房支持條件的企業(機構)及相關個人,按照綜合貢獻、人才數量等條件,給予產業人才住房配租或租房支持。具體依據《深圳市福田區產業人才住房管理辦法》及其操作細則實施。
第八條 產業空間支持
(一)政府產業用房支持。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機構),可申請租用福田區政府產業用房,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租金優惠,最低可按市場評估價的50%予以租賃。
(二)高端服務業樓宇(園區)支持。鼓勵福田區社會物業的運營主體積極引進和集聚高端服務企業(機構),打造專業樓宇(園區),營造良好的集聚發展環境。對達到認定標準的,給予運營主體最高30萬元一次性認定支持;認定后,根據其進駐企業(機構)上一年綜合貢獻情況,予以最高500萬元運營支持;對入駐的商業及高端服務業企業(機構)依條件給予每年最高300萬元租金支持。
(三)社會物業租金支持。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機構)租賃福田區社會物業作為自用辦公用房(不含附屬和配套用房),最高按企業(機構)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實際支付租金投入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的租金支持。
注:(1)產業空間支持項目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時享受,同一企業申請租金支持不超過三年。(2)獲得“政府產業用房支持”“社會物業租金支持”的物業不得轉租,違反本規定的,應返還已撥付的產業資金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九條 穩增長支持
(一)綜合貢獻支持。在福田區經營2年以上,上年度綜合貢獻實現正增長,且綜合貢獻不低于1000萬元的企業(機構),根據上年度綜合貢獻依條件給予支持,每年最高300萬元;在福田區經營2年以上,上年度綜合貢獻同比增長不低于10%,且綜合貢獻不低于200萬元的企業(機構),根據上年度綜合貢獻依條件給予支持,每年最高100萬元。
(二)經營增長支持。對納入福田區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業統計且符合條件的規上企業,按半年經營情況,給予每半年最高100萬元的支持。
(三)新增入庫支持。對上年度首次納入福田區規模以上企業統計庫,且上年度經營情況符合條件的商務服務業企業和居民服務業企業,按經營情況,給予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注:穩增長支持項目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時享受。
第十條 貸款貼息支持
對本年度符合條件的企業(機構),在深圳市任一銀行貸款或獲得深圳市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提供的委托貸款,可按其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間、最長連續12個月實際支付的利息,給予最高30%,最高150萬元的貼息支持。
第十一條 行業發展專項支持
(一)律師事務所認定支持。對獲評上一屆“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和“廣東省優秀律師事務所”的律所(含分所),給予最高30萬元的支持;對上一年度深圳市律師事務所收入排名前30名的律所(含分所),給予最高30萬元的支持。
注:上述兩條律師事務所認定支持項目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時享受。
(二)會計師事務所認定支持。對備案取得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事務所(不含分所),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對上一年度深圳市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收入排名前30名的會計師事務所(含分所),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注:上述兩條會計師事務所認定支持項目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時享受。
(三)產業活動單位變更為獨立法人政策支持。對符合條件的服務業產業活動單位,根據其變更為獨立法人單位后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經營情況,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支持。
注:“產業活動單位變更為獨立法人政策支持”與“新增入庫支持”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時享受。
第十二條 重點項目支持
對于區政府重點支持的“特大、緊缺、關鍵”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
第十三條 限制和除外情形
(一)同一項目已獲得福田區其他產業資金支持的,不予以重復支持。同一企業(含母子公司)原則上不得就同一事項重復申請支持。
(二)機構享受本措施支持資金總額原則上不超過其上年度在福田區的綜合貢獻。
(三)樓宇(園區)運營機構申請“高端服務業樓宇(園區)支持”項目,不受注冊登記、稅務關系和統計關系在福田區的限制。“高端服務業樓宇(園區)支持-入駐機構租金支持”不受第二條支持對象范圍限制。
(四)獲得本措施中各項支持的企業,符合《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四)款規定的情形的,應簽署相關書面監管協議。
(五)本措施支持資金受年度產業資金總額控制。
第十四條 附則
本措施自2022年6月17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由福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福田區支持高端服務業發展若干措施》一圖讀懂
2018年09/07 22:16 | |
2020年11/27 23:40 | |
2025年02/25 22:16 | |
2021年05/02 10:56 | |
2020年04/30 20:06 | |
2025年02/25 21:30 | |
2025年02/25 22:17 | |
2021年08/29 15:05 | |
2019年11/25 23:23 | |
2020年05/30 1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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